權利與救濟   和解篇 (中)107.05.13
 
課程綱要
一、車禍發生後當事人解決紛爭(和解)之途徑、時機、性質、要件效力與適用的對象?又和解後當事人不履行契約,怎麼辦?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P.2-P.5
二、 如何採取保全程序?如何聲請假扣押、假處分?…P.5
三、 調解後如何主張情事之變更?…………………P.5-P.7
四、 和解獲不起訴處分後,可否再行起訴?………P.7
五、法院調解與和解有何不同?……………………P.7-P.8
六、受害人勝訴確定,但肇事者仍不賠償,怎麼辦?P.8-P.9
七、和解契約範本及記載重點注意事項……………P.9-P.10
八、和解不成立時受害人應採刑事附帶民事解決!……P.10
九、車禍發生後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須知………P.10-P.11
十、最高法院對情事變更見解之判決,太重要了!P.12-P.16
十一、和解書未意思表示理賠償金額是否含強制險在內,如有爭議,該如何主張?……………………P.17-P.29
十二、保險人參與和解應受和解書約定事項拘束P.30-P.33
十三、申請特補補償在先,和解賠償成立在後,特補主張扣除和解賠償金,合理嗎?…………………P.34-P.36
上課時間:107年5月13日 星期日        早上9:15至下午5:15
 
主講人:郭錦帆      洽黃才昱0939214581
上課地址:志仁高中(台北市南京西路64巷17號) 
捷運:淡水線中山站6號出口左轉第一條巷子左轉步行2分鐘即到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ar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